藏人行政中央(藏語:བཙན་བྱོལ་བོད་གཞུང་།,威利转写:btsan byol bod gzhung),2011年前称“西藏流亡政府”,后通过决议更为现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稱其為“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或达赖集团,不承认该组织合法性。藏人行政中央主張其自身擁有西藏主權并合法代表藏人,歷史上曾支持西藏獨立運動,目前主要倡議西藏完全自治。
藏人行政中央起源於西藏噶廈政府,在1912年至1951年期間處於事實上獨立之地位(名义上属于中华民国政府),1951年西藏政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投降,在该国体制内自治,起初合作期間大致和平。1957年至1959年,噶廈與北京逐漸發生矛盾,並与武裝組織四水六崗互相呼应,支持由局部逐渐扩展至全面的武装抗争,原先簽訂的《十七條協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无效。1959年藏區骚乱後,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從拉薩流亡到印度,1960年建立西藏流亡議會和藏人行政中央,與海外藏人獲得印度和西方國家的一些協助後,流亡政府乃駐留在印度達蘭薩拉。1990年代以來,流亡政府逐步引入英美式的政治改革。2001年,西藏流亡政府舉行藏人歷史上的首次議會直選。2011年,前领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主動卸下一切政治權力,將統治權交給噶伦赤巴,完成政教分離並退休。首任非喇嘛領導洛桑森格當選為噶伦赤巴,負責決策流亡政府的一切政治事務,後來該職位改稱為西藏司政,目前的領導人是邊巴次仁,司政也是西藏流亡政府的首長。
2011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宣布正式卸下所有政治权力。同年通过决议,放弃“西藏流亡政府”名称而改用“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本人表示,“西藏流亡政府”是中国共产党的称呼,藏人行政中央只是一个“行政的中心”,处理西藏的事务;“西藏流亡政府”这个称号并不是正式官方称谓。藏人行政中央内部亦有人反对更名,认为此举是“自我矮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使用“藏人行政中央”这一称呼,始终以“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或“达赖集团”等名称呼该组织。中国政府将藏人行政中央定位为长期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非法政治团体,不承认其任何合法性,强调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承认该组织。中国政府认为其是1959年武装叛乱失败后逃亡海外的产物,不代表西藏人民。
藏人行政中央主張康巴、衛藏、安多等地:大藏區,為其領土,这些地方目前實際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印度等地的领土,藏人行政中央宣稱這種實際控制的狀況為非法的武力佔有。
藏人行政中央的總部在印度共和国喜马偕尔邦坎格拉县的達蘭薩拉。
1959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在武裝衝突失敗後離開西藏,1960年建立西藏流亡議會與藏人行政中央,議會成員由民選產生。但尚未形成政黨政治,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是政府最高領導者。
藏人行政中央主張的領土範圍包括歷史上西藏政府管轄的衛藏、康區、安多三個省以及其他地區,三個省的地域涵蓋目前的西藏自治區範圍之外,包含印度實質佔有的阿魯納恰爾邦,以及中國的甘肅、四川、雲南、青海省的一部份,其他地區則有南亞的藏族傳統分佈地區。藏人行政中央將三個省以及其他地區称为大西藏地区,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中国政府不承认此说法。
2001年,在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建議下,印度的藏人行政中央以直接選舉形式推舉首名西藏流亡政府的首席部長噶倫赤巴,然後再由噶倫赤巴向議會提出其他內閣成員的候選名單,經議會通過後正式任命之。
2011年3月14日,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正式致信西藏流亡議會,要求卸下一切政治權力,辭去政治領袖一職,并强调政教分离。他还提議修改憲法,將政權完全交給一个「民选的、有任期的政治领导人」。2011年4月27日,洛桑森格正式当选为新的领导人,8月8日宣誓就任噶倫赤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將一切政治權力移交給他,終結西藏政体神權統治的傳統。
2012年9月20日,藏人行政中央安全部部長忠瓊歐珠在第15屆西藏人民議會第4次會議中提出修正案,經全體議員一致通過更改《西藏流亡憲章》第19條,將西藏政治領袖噶倫赤巴的職稱正式修訂為西藏司政(藏文「斯迥」:Sikyong,英語:Tibetan Political Leader)。洛桑森格也成為最後一位保有噶倫赤巴稱號,以及第一位被稱為西藏司政的西藏民選首長。
202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西藏政策及支援法案》,承认藏人行政中央是反映全世界西藏人民愿望的合法机构。
| 国家 | 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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