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簡稱「聯合王國政府」或「英國政府」、「國王政府」,當前官方名稱為「國王陛下政府」(英語:His Majesty's Government),當君主為女性時稱為「女王陛下政府」(英語:Her Majesty's Government),香港又稱「英廷」,是英国的中央行政機關。
在英國憲法下,行政權屬於英国君主,並在樞密院建議下行駛權力;實際上,大部份職權歸由首相及內閣行駛或建議行駛,或由內閣大臣以政府部門首長身份直接行使行政權。在議會主權的原則下,政府須依賴國會制定法律及徵稅撥款,首相及內閣亦須獲下議院問責及信任方可施政。
英國首相是英皇陛下政府的首腦,負責領導政府施政並揀選其他內閣成員。內閣是英國政府中最高層的決策機關,由首相、內閣大臣及其他重要國務大臣組成。按照慣例,英國君主會任命一名能夠獲得下議院多數議員支持的政黨黨魁,出任首相並籌組政府,而該人選通常為下議院第一大黨或多數聯盟的領袖。
自2024年7月5日起,英國政府由工黨組成。現任首相為工黨黨魁施紀賢,於同日獲英國國王查理斯三世正式委任。
英國君主是聯合王國的國家元首,但並非政府首腦。實際上,君主依慣例不會直接參與管治國家的政事,並保持政治中立。然而,作為國家主權的象徵,君主(即「官方」)所擁有的權威,仍然是現代政府行使行政權力的根源。
除了明確規定於法律的權力外,君主亦擁有一系列的特定權力,統稱為皇家特權。這些權力涵蓋範圍廣泛,包括發放或撤銷護照的權力,以至宣戰的權力。根據長久以來的憲政慣例,大部分皇家特權已由政府大臣或其他官員代為行使,且無須獲得國會額外批准。
此外,英國首相每週均會與君主會面一次。會面內容屬機密,但雙方討論通常涉及政府及政治事務,而君主具備向首相作出建議、褒獎權及警告的權利及責任。然而,這些意見並無約束力,最終君主必須遵從及支持政府的決策。
皇家特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国家 |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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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事件 | 行政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