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學名:Ailuropoda melanoleuca),屬於食肉目熊科的一種哺乳動物,體色為黑白兩色。是中國特有物種,現存的主要棲息地是中國中西部四川盆地周邊的山區和陕西南部的秦岭地区。全世界野生大熊猫現存大約有2,060頭(2016年数据)。2016年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大熊猫的受威胁等级从“濒危级”降为“易危级”。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称,野外大熊猫数量从40年前的1,114只增加到了1,864只,将大熊猫受威胁程度从“濒危”降为“易危”。為中國大陸國寶。大熊猫被譽為生物界的活化石。
大熊猫黑白相間的外表使其深受人們喜愛,在全世界亦有大量粉丝。在1961年世界自然基金會成立時就以大熊猫為標誌,大熊猫俨然已成為了濒危物種保护最重要的象徵;大熊猫也是中國在外交活動中向对方表示友好的重要代表,美國國際政治學者約瑟夫·奈爾更直言大熊貓被視為中國拓展軟實力的重要支柱,與英國的皇室家族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有些學者推测,先秦时期,《山海经》中记载有“白豹”、“猛豹”、“貔(貔貅)”、“驺吾(驺虞)”、“白虎”為古代中國人对大熊猫的称谓;《诗经》在《大雅·韩奕》中记有“献其貔皮”,《大雅·皇矣》中记有“貊其德音”,《大雅·召南》中记有“吁嗟乎驺虞”。从汉代《尔雅》至清代《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汇集历代古籍、传说、转称或谐音,在中国各地被認為是大熊猫的称谓达三十多个。
不過,何其芬、孫前在《對大熊貓古名問題的思考》一文中,对在中国古籍中所出现的诸如“騶虞”、“貘”、“貔貅”、“猛豹”、“白豹”等等记述被认为是指大熊猫的观点提出质疑,認為是後來附會上去的。這篇文章指出「在以往涉及大熊猫古名的论文和专著中,虽对大熊猫古名作了推测和考证,却很难说是真正找到了在文字描述和所绘附图上均与大熊猫基本相符的任何实证。」。
在中文裡,「熊猫」和「貓熊」都是近代用語,不是古代用語。1869年,法國天主教传教士譚衛道在四川宝兴县邓池沟聖母領報堂附近发现了熊猫后,將其定名為“黑白熊”(Ursus melanoleucus)。當地的村民稱為「花熊」「竹熊」。后来法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动物学家阿方斯·米爾納-愛德華茲鉴定了谭卫道送来的大熊猫标本后,发表了《论西藏东部的几种动物》,其中写道“就其外貌而言,它的确与熊相似,但其骨骼和牙齿与熊有区别,而与Panda(小熊貓)和浣熊相近”,因此他把“黑白熊”改名为“Ailuropoda melanoleuca”(意为与小熊猫似的兽)。虽然他次年又提出“Ailuropus melanoleuca”的拼写法,不过最后并未采用。
「熊猫」(panda)這個名稱其實是小熊猫(lesser panda,也称火狐firefox、紅熊猫red panda)先取得的,熊猫科的學名Ailuridae便是取自於小熊猫的學名Ailurus fulgens。因為最初大熊猫被歸類到熊猫科的關係,所以大熊猫(giant panda)的稱呼則是相對於小熊猫而命名的。但是因为大熊猫遠比小熊猫有名,所以單講“熊猫”時,漸漸變成專指大熊猫。
在中文世界中,「熊貓」與「貓熊」很早就混雜使用。
在已知文獻中,1911年間就有使用過「熊貓」。
1915年編成、1935年出版的《中华大字典》935頁写到「熊」之(三):「熊貓,獸名,似貓而善升木。」不過從所附圖看,当时指的是小熊猫。
1931年則使用過「大熊猫」一詞。
1932年,使用了「貓熊」一詞。
1938年出版的《辞海》第1849頁中「熊猫」写到:「獸名,產新疆;……距今六十年前,為法國科學家比利大衛氏所發現」。不過新疆不產大熊猫,應指另一種動物。
1970年代開始流傳一個爭議的傳說:“在英文中panda又名cat bear,原譯為貓熊,但因為誤讀而成為熊貓。”
「40年代,重慶舉辦了一次動物標本展覽。當時展品標牌上分別用中、英文書寫著貓熊的學名,但由於那時的中文習慣讀法是從右至左,故而國人都把按英文書寫方式書寫的猫熊,讀成了熊猫,並延用至今,唯台灣現仍稱其為猫熊。」
「1940年代/1945年/50年代初書寫的是直書,認讀是自右到左,而改為橫書後則從左到右,當重慶北碚博物館展出時說明標題用橫書,名貓熊,而當時參觀者習慣了直書自右到左的認讀,誤認為熊貓。」
「1939年,重慶平明動物園舉辦了一次動物標本展覽,其中『猫熊』標本最吸引觀眾注意。它的標牌採用了流行的國際書寫格式,分別註明中文和拉丁文。但由於當時中文的習慣讀法是從右往左讀,所以參觀者一律把『猫熊』讀成『熊猫』,久而久之,人們就約定俗成地把『大猫熊』叫成了『大熊猫』。台灣有家報紙曾撰文給『熊猫』正名,但人民已經習慣,反而覺得『猫熊』不那麼順口了。」
「西方世界認識它後,最初將它翻譯成『大猫熊』或『猫熊』,但在60年前報上初次發表新聞時,偶然被顛倒成『熊猫』,未料到竟成為今日通用的名稱了。」
有观点认为,這些说法都源自1970年代夏元瑜以第一人稱所寫的隨筆《一錯五十年——為猫熊正名》一文。該文於1978年10月5日刊登於臺灣《聯合報》副刊上,後收錄於他的幽默精選集《生花筆》中。該觀點之後又被多方面錯誤引用,包括馬英九。可是在20世紀40年代前出版的權威詞典(《中華大字典》、《辭海》、《最新實用漢英辭典》、《重編國語辭典》)均稱「熊猫」而無「猫熊」,而且全為竖排版,故並不存在右左讀錯的問題。最重要的是,當時國人沒必要不按習慣讀法而按英文書寫的方式寫下物種名。
其實中華民國政府退居台灣之後出版的各大詞典也稱「熊貓」,不見「貓熊」。
在中国大陆,最後採用「大熊猫」作為官方稱呼了。
在臺灣,受到台南真假熊貓事件的影響,新聞局曾在1990年時正名將「貓熊」、「熊貓」統一正名為「熊貓」;而當時的農委會則認為這是「外行指導內行」,繼續叫「貓熊」。然而,2021年的《教育部國語詞典簡編本》、《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已將「貓熊」列出,並且把「熊貓」稱做貓熊的別名。
但在馬英九擔任總統時,再度規定正式稱呼是「貓熊」,要媒體正名。,一方面原因是因為「名稱誤寫」的故事已廣為流傳,另一方面則是認為“貓熊”是似貓的熊,熊是主名詞,貓是修飾詞,與“狗熊”相對,符合現代漢語把修飾詞放前的語法。
而幼齡的大熊猫应称为「幼齡期大熊猫」、「大熊猫幼崽」或「大熊猫寶寶」,而非「小熊貓」,小熊猫專用以指稱另一物種紅熊貓。